“种子基金”计划
政府的政策是促进和提高残疾人士的就业机会,协助他们投入主流就业市场。当局认为,企业主导模式 ( 而非庇护工场模式 ) 可发挥双重作用,既可为残疾人士创造就业机会,也可为工作能力较低的残疾人士提供培训,协助他们公开就业。
推动这方面的工作发展,财政司司长在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公布,政府会一次过拨款 5,000 万元,以推行“创业展才能计划” ( 即“种子基金”计划 ) 。非政府机构 就每项业务可申请的最高拨款额为 200 万元,该笔款项会以非经常拨款形式发放,用作支付业务初期的非经营开支和首年的营运开支。长远来说,这些业务须自负盈亏,而业务所聘用的残疾人士,不得少于其受薪雇员总数的 60% 。
现时,这些获核准的业务有 31 项,经营的行业有零售、膳食、洗车、维修及保养、洗衣、回收再造、电话调查服务、流动按摩服务、旅游及会议服务、生态旅游。透过这些社会企业,约有 265 名残疾人士和 101 名健全人士获得直接就业。此外,这些企业也带来其它社会效益,包括建立社会资本、加强残疾人士的自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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